304不锈钢冒充lCrl8Ni9Ti造成严重后果,判决!
江苏宜兴某公司生产销售锅炉压力环不符合标准,以次充好,导致辽宁朝阳某企业购买设备爆炸,造成两死一伤的悲剧。2022年3月,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宜兴市某公司负责人任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被判处3年监禁。
宜兴冶金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某与辽宁朝阳某企业协商定制矿热炉压力环。双方签订了《压力环承包(定制)合同》.总价1万元,材料为lCrl8Ni9Ti。
合同签订后,向材料供应商订购304不锈钢,并加工成压力环。同年8月25日发货给辽宁朝阳某企业,9月6日安装完毕,第二天烘焙生产。10月1日,矿热炉爆炸,造成双锰推料工人死亡,一人重伤,造成经济损失340多万元。
事故发生后,朝阳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发现压力环故障是由304奥
氏体不锈钢晶间腐蚀引起的。根据化学成分分析,压力环材料为304奥氏体不锈钢,不含Ti元素的耐腐蚀性低于元素lCrl8Ni9Ti,化学成分不符合304奥氏体不锈钢的标准要求。更后,事故调查组得出以下事故调查结论:
1.直接原因: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压力环发生晶体间腐蚀损坏,直至钢板渗漏,炉内熔融金属发生爆炸;
2.主要原因:矿热炉2#电极控制器压力环耐腐蚀性差,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3.间接原因: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是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
朝阳县法院一审认定,宜兴某冶金设备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被罚款30万元。
朝阳县法院一审认定,宜兴某冶金设备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被罚款30万元。
朝阳县法院一审认定,宜兴冶金设备有限公司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判处30万元罚款。任犯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判处三年监禁,罚款20万元,
赔偿朝阳公司311万元以上。
宜兴某冶金设备有限公司拒绝接受上诉。公司用304板代替1Cr18Ni9Ti板材合同及相应事实不成立,304、1Cr18Ni9Ti它有不同的品牌号码。两者之间没有等级和等级的比较。宜兴某冶金设备有限公司交付的压力环不差。
宜兴某冶金设备有限公司交付的压力环是非标准件,不冒充不合格品。公司采购的304板符合行业习惯,不故意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宜兴某冶金设备有限公司出厂前,对压力环进行油压、水压等试验。不构成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任说只是公司员工,不是民事赔偿的主体,不构成假冒伪劣产品生产销售罪。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刑事判决。原文链接:优钢网 » 304不锈钢冒充lCrl8Ni9Ti造成严重后果,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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